法律问答

个人如何补缴社保,有哪些相关规定?

2023-09-23 12:4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个人补缴社保需要的手续及材料如下:(一)填写好社保申请书,带上身份证和免冠一寸照片两张。(二)缴纳社保费,缴纳养老金和医疗保险。直接到户口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通常在乡镇户口的到乡镇社保部门,城市户口的到社区居委会或县社保局提出申请办理社保。(三)办理的时候需要准备身份证和复印件、免冠一寸照片两张、社保费用和申请书等资料。(四)办理养老保险手续后,带上已经办理好的养老保险手续和身份证、复印件、免冠一寸照片两张,到当地的医保中心办理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 补缴社保的办法:当事人可以携带其社保卡和身份证去其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补缴,经社保经办机构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并且审核通过的,当事人可按其核定的费用来进行补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自己补缴社保流程如下:
    1、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缴纳职工医保和职工养老,带上身份证和劳动手册去全市任意一家社保局做登记,等社保局审核通过之后按月交钱即可;
    2、缴纳城乡医保和城乡养老,可通过自行缴费,集中代收和银行批扣等方式来缴费;
    3、没有当地户口,需要找当地的公司挂靠、找朋友帮忙或通过代缴机构以员工的身份缴纳五险一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社保查询的方法有哪些
    1、可以咨询单位的社保经办人员;
    2、可以带着身份证到参保所在的社保中心查询;
    3、如果当地开通劳动保障服务电话12333,可以电话查询;
    4、可以进入所在地的社保网站,用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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