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强制执行,能否协商还款,解除冻结?

2023-09-23 12:5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及时还款,及时解冻。
    二、提供担保。在强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且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
    三、向负责执行的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六个月后如果不继续申请查封,则解除冻结。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107条:人民法院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行结案,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第108条:执行结案的方式为:
      (1)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
      (2)裁定终结执行;
      (3)裁定不予执行;
      (4)当事人之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
  • 强制执行的,可以取出;一般冻结的,不可取出。 法院冻结主要是应为法院介入,估计客户有纠纷在身。解除的话要等到法院判决之后。到时就会解除的。法院不会直接划扣钱。诉讼过程中冻结的,属于保全,不能强制划转;判决生效后在执行过程中根据判决书冻结的,可以强制划转。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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