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5周岁可以自己迁户口吗?

2023-09-23 13:4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照法律规定,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可以带上本人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到当地户籍部门申请办理,未满18周岁申请需要监护人陪同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未满十八岁迁户口的方式如下:1、依法应由其法定代理人办先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2、提交户口本、身份证、户口准迁证等材料,领取迁移证件;3、注销户口之后,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当事人迁出户口不需要户主同意,只要当事人已经满十八周岁。如果是未成年人要迁出自己户口的则需要经过户主同意。法律规定,成年公民想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可由本人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符合迁出条件的,公民领取迁移证件,注销现存的户口。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