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搬家工厂的员工不去老板该怎么赔偿,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9-23 13:4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厂搬迁老板不赔钱处理如下:
    1、公司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劝退员工的,公司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2、公司违反规定单方面辞退员工的,公司应当按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双倍赔偿金;
    3、因劳动者违反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而被辞退的,没有赔偿金。
    离职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条件有哪些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搬厂员工不去老板应该如何赔偿,具体如下:
    1、根据公司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进行赔偿;
    2、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的时间计算进行赔偿;
    3、员工工作不满六个月的,按半年的时长计算赔偿数额。
    如果公司要搬迁的,劳动者愿意去的话,是可以的,但是如果劳动者不愿意到新的地址上班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金的。规定赋予的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而不是劳动者的权利。故在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并不能直接依据该规定向用人单位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搬厂时员工不去,如果老板因此而与其解约的,一般不需要向其支付赔偿,但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按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并且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才可以与员工解除合同。法律依据:搬厂时员工不去,如果老板因此而与其解约的,一般不需要向其支付赔偿,但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按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并且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才可以与员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