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动产抵押需要在哪些部门登记,动产不能抵押

抵押担保
2023-09-23 14:5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由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向登记机关提交《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申请书》,并提供下列文件或者其复印件:
    (一)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二)有关动产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
    (三)有关动产抵押物存放状况资料;
    (四)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营业执照;
    (五)双方代理人身份和权限证明文件;
    (六)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三条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动产抵押权不是必须登记,处理法律规定必须办理抵押登记的动产外,以其他动产进行抵押的不需要进行抵押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对于需要登记的,去抵押人住所地的县级市场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法律分析:动产抵押的,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产抵押登记办法
    第二条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动产抵押的,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三条动产抵押登记的设立、变更和注销,可以由抵押合同一方作为代表到登记机关办理,也可以由抵押合同双方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到登记机关办理。
    当事人应当保证其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准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