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问一下买卖合同交付方式有哪些

房屋买卖
2023-09-23 15:02: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买卖合同中交付方式主要包括现实交付、简单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拟制交付。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一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二条
    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 买卖合同的交付方式如下:现实交付、拟制交付、简易交付占有改定。我国法律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 买卖合同支付方式有: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公积金贷款、按揭商业贷款。钱款应当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范围内给付完毕,分期付款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按月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二十八条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
    第六百三十四条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