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下班回家的路上,我骑着电瓶车正常行驶。对面逆向行驶的电瓶车把我撞倒了。膝盖和小腿的皮肉受伤面积比较大。当时我报警110,交警判定对方负全责。我不负责,但对方只赔偿误工费和治疗费,不愿意赔偿生活费和医疗交通费和精神损失费。我怎么能得到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9-23 15:02: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生车祸后,如果双方对赔偿产生纠纷而对责任划分意见相同的,应该及时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交警按简易程序出具责任认定,由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修理费)进行估价。
  • 出了交通事故,对方负全责的,如果当事人一方确有支付交通费用的,可以索要交通费。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应根据责任和被撞人的伤害程度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等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