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们已经离婚四年了。离婚前,男方有一套婚前房子。男方在办理离婚手续前将这套房子转让给女方后,才办理离婚手续。这是男方的礼物吗?现在男方有可能起诉把这套房子转让给女儿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9-23 15:42:1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法律分析:夫妻双方离婚后,想要将夫妻存续期间共有的房屋转让给孩子的流程如下所示:1、夫妻双方共同拟定一份对孩子赠予房屋的协议,协议要包含双方当事人的姓名,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房屋的详细地址,房屋受赠与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最后夫妻双方均要在赠予协议上签字并且盖手印;2、夫妻双方持房屋赠予协议和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来的房屋所有权证等材料,到相应的机构办理相关的房屋过户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 法律分析:离婚前一方擅自转让房子,如果购买人是善意且以合理价格受让,且已经完成产权变更的,则是有效的。但是另一方可以请求赔偿损失。家庭成员对家庭共有财产一般是共同共有,处分房产应当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条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百零一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