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之前签署的劳动合同里面规定做满2年,如果没有做满2年,需要赔偿违约金2万,因为我这边升学没有办法继续工作,提前了3个月说明,需要离职,请问我需要赔付这两万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9-23 16:2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合同期内终止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的赔偿金: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是用人单位违反有关规定,擅自解除或者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应该按照经济补偿规定的标准,并且给予该标准两倍的补偿。经济补偿的用费一般是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间来判断,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如果劳动者的工作年限超过六个月,但是低于一年,则一般按照一年计算;如果在六个月以下的,一般给予劳动者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经证明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者因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被辞退的,不予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劳动合同期限内辞职,如果是违法解除合同,且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需要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