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师你好,就是我是一名学生,在这个电子厂打工,然后呢我离职报告交上去了,结果呢,一次次被退下来更改日期,说没到规某某期厂里不放人,没办法,我只能弄急辞,但是他们这个厂急辞扣56个工时,这合法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9-23 17:50: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辞职,如果不符合单位的辞职要求和程序,则老板不批是合法的,劳动者可以更正后再提出辞职,一般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三十日后就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但单位因劳动者辞职而扣工资是不合法的,单位不得无故拖欠或者克扣劳动者的工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辞职一般不是无条件的,劳动者要辞职的,一般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具有拖欠克扣工资、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等情形的,则劳动者可以无条件与单位解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按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如果是在试用期,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用人单位不同意,劳动者履行了提前告知的义务后,也可以离职。如果单位有克扣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但是这里面有一点要注意,如果劳动者没有向单位提出辞职,就离开单位,用人单位可以劳动者存在严重违规的情形,解除劳动关系,并追究因劳动者的解除行为给单位造成的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