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二十年前,别人以我丈夫的名义借了1000元,但他们不知道。现在该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3-09-23 18:03: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建议报警处理
  • 你好 建议及时报警
  • 夫妻借钱一方不知情处理的方式:若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则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不知情,也应当共同偿还。若该债务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则由债务人自行偿还,不知情一方无需偿还,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