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住院费用不到9万元后,每人支付6万多元,如何申请二次报销

社会保险
2023-09-23 18:2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住院二次报销的范围是: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住院二次报销是指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的居民,如果上年度看病有高额费用,在正常报销之后,可以再进行二次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二次报销是指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新农合基础上引入商业保险,对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进行二次报销,一般情况下二次报销比例将不低于50%。报销比例将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计算,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报销比例越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 工伤二次住院的报销办法:当事人可以携带其身份证、社保卡、工伤认定决定书、住院治疗的缴费单据和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单据等材料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十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第二十二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认定工伤决定书》和《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送达参照民事法律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