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后发现怀孕了,村里不给办准生证,怎么办

2019-06-10 04:33: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收养非婚女子生下胎办理准生证:  我国收养法第六条规定: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
      [领养儿童手续]领养儿童条件及手续 领养条件:
      
    (1)夫妇双方均年满30周岁;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夫妇双方收养意见必须一致;
      
    (5)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弃婴(儿童)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6)被收养人必须是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年龄不满14周岁。
  • 您好,根据您所提供的信息,做出如下解答: 首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原则,离婚判决生效后,离婚双方可以根据子女意愿或具体情况协议变更子女抚养权,所以您和您前夫之间变更子女抚养权的协议是有效的。 其次,负责办理准生证的行政部门以变更协议无效为由拒绝为您办理准生证,您可以与其协商办理并对变更抚养协议进行公证。
  • 办准生证(包括计生管理及其他涉及计划生育的证明)有个规则,即夫妻双方是农村户籍的,计生管理由男方户籍所在地进行;如果夫妻双方户籍性质各异的,计生管理由女方户籍所在地进行。按上述标准,你自己判断一下,如果计生办不肯给你办理相关手续,你可向县级计生局投诉。
    记着,必须是县级计生局。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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