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同事的朋友被拘留了,同事让我做担保人把他朋友取保候审了,我都不知道他朋友犯了什么事就稀里糊涂的给担保了,请问我会承担什么风险,会不会承担法律责任。

2018-08-12 10:38: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取保候审是《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指公检法责令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申请取保候审的,可以由犯罪人自己提出,或由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出,或由其聘请的律师提出,向有关机关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不是同时提供)即可。
    取保候审期间须遵守相关规定,违反规定的,没收保证金并刑拘,严重的还可以追究保证人的刑事责任。
  •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六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
  • 1,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而不是三个月。2,取保候审担保人的责任就是保证犯罪嫌疑人随传随到,嫌疑人被重新拘留并没有逃脱法律追究,担保人不用承担责任。如果犯罪嫌疑人失踪了,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经查证属实后,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对保证人处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3,取保候审中的担保人终止担保责任的情形应当是在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以后,而不是开庭以后,或者是在取保候审机关作出取消取保候审决定以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