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病假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9-24 08:4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请病假要出具正规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健康证明等材料。经单位审批同意后,劳动者就可以休病假;如果没有相关的证明材料,则单位一般不会同意劳动者的病假申请。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 向单位请病假需要提供下列证明:1、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书。证明书要有主治医生签名并加盖医院公章才有效;2、以及符合单位要求的请假条,写明请假的理由、期限等内容。法律依据:向单位请病假需要提供下列证明:1、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书。证明书要有主治医生签名并加盖医院公章才有效;2、以及符合单位要求的请假条,写明请假的理由、期限等内容。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 病假需要提供以下证明:1、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证明书要有主治医生签名并加盖医院公章才有效;2、请假条或者用人单位内部类似的其它证明。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五条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第六条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