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分配农村夫妇离婚后的土地使用权?

土地纠纷
2023-09-24 09:10: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农村夫妻离婚后土地使用权的分配方式为若是婚后以一方名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或领取经营权证的,可以对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
    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可以获得合理补偿,但是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
  • 离婚后土地使用权的分配情况如下:
    1、若双方都为城市人口,按照双方离婚协议约定的来分配,若协商不成,则可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2、如果夫妻一方为该村农民另一方不是,则土地的使用权分配给农民一方所有,另一方取得相应的补偿;
    3、如果土地的性质是农村承包经营用地,应按照顾女方的原则进行分配。
    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公民仅有土地的使用权。因此只能分配土地的使用权,而非所有权。若土地属于农村宅地基,且夫妻双方均是该村的村民,则由夫妻协商确定属于哪一方使用,协商不成的,由法院结合具体情况予以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离婚土地使用权的分配,分为几种情况:
    一、若双方都为城市人口,按照双方离婚协议约定的来分配,若协商不成,则可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二、如果夫妻一方为该村农民另一方不是,则土地的使用权分配给农民一方所有,另一方取得相应的补偿。
    三、如果土地的性质是农村承包经营用地,应按照顾女方的原则进行分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