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离婚证明书发给对方不给钱,可以要求再判决吗?

起诉离婚
2023-09-24 09:1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判决有生效期和履行期,如果都过了,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 判决离婚后,您还想追诉什么?是财产问题吗
  • 离婚判决一方拒不给的处理方法如下:
    1、法院判决生效后,对方不按判决履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法院强制对方交还;
    2、申请强制执行时,需要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判决书和有关财产的相关证据材料。
    起诉离婚判决前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