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离婚后一方转移共同财产的如何处理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9-24 09:2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一方转移共同财产的,在离婚时将其转移的财产视为其依然存在于夫妻共同财产中,对转移财产一方少分或者不分,如果是在离婚后发现的,可以再次对该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一方存在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在离婚时将其转移的财产视为其依然存在于夫妻共同财产中,对转移财产一方少分或者不分,如果是在离婚后发现的,可以再次对该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夫妻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办法是:若在婚姻存续状态,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若在离婚时,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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