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江苏省工伤残等级赔偿标准如何?

工伤索赔
2023-09-24 09:2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如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等级为一级到十级伤残;赔偿标准为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并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根据伤残等级的不同具体的赔偿金额也不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赔偿金额由各省市人民政府规定。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30日内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工伤赔偿标准要根据伤残等级来确定,不能一概而论。按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护理费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 关于一级工伤的赔偿标准如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
    2、伤残津贴的标准为本人工资的90%;
    3、医疗费、护理费之类的费用,则根据实际的情况来进行赔偿。法律依据:关于一级工伤的赔偿标准如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
    2、伤残津贴的标准为本人工资的90%;
    3、医疗费、护理费之类的费用,则根据实际的情况来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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