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孕妇违反了合同里的劳动纪律。能被公司开除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6-10 07:03:3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被单位辞退后,我们就有资格可以去申领失业金。在申领失业金的同时,可以将我们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从职工社保转为居民社保。

    当用人单位决定辞退员工时,用人单位的人力会给辞职员工办理解除社保业务,在解除之后会有相应的文件,养老保险的文件叫做养老保险封存单,医疗保险的文件叫做医疗保险停保告知单。

    如果我们想要以后自己给自己缴纳养老保险的话,就需要拿着养老保险封存单去我们所在城市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办理养老保险的个人续交工作。现在在规定的养老保险参保制度是:员工在退休前累计交满15年养老保险,即可在退休后享受养老金。
    既然是累计交满,所以员工在刚被辞退后并不用特别着急的为自己缴纳养老保险,可以等到找到下一份工作后由下一份公司为你缴纳。

    但需要注意的是,医疗保险在单位停缴后就失效,不存在累计一说,所以需要由员工本人持身份证、户口和医疗保险停保告知单,将医疗保险转为个人缴纳形式。
    具体额度需要参考所在城市的缴纳标准。
  • 工伤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除有证据证明其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等特殊情形外,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违章引发伤害事故应认定为工伤。在《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中,没有排除员工因违反纪律造成伤害认定为工伤的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六条 职工有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在事故中伤亡,但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如果规章制度里面没有规定的,不能由单位单方决定。由此可见,女职工在怀孕后,用人单位并非绝对不能解除合同,若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能证明怀孕的女职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但要提醒用人单位注意的是:企业绝对不得以女职工怀孕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讨薪?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赔偿。
    2、没有缴纳社保可以要求单位补缴,并要求经济补偿。
    3、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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