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农村的房子,女儿户口拿走了,能在农村房子加女儿名字吗

房屋产权
2023-09-24 10:51: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加子女名字。可以通过买卖或者赠与的形式来加名字,不过需要缴纳一定的手续费用。若通过继承的形式来加名字,还需要进行公证,必须要房子所属人以及继承人都在场。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 申请共有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向全体共有人合并发放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共有人申请分别持证的,可以为共有人分别发放不动产权属证书。共有不动产权属证书应当注明共有情况,并列明全体共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可以加子女名字。可以通过买卖或者赠与的形式来加名字,不过需要缴纳一定的手续费用。若通过继承的形式来加名字,还需要进行公证,必须要房子所属人以及继承人都在场。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 申请共有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向全体共有人合并发放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共有人申请分别持证的,可以为共有人分别发放不动产权属证书。共有不动产权属证书应当注明共有情况,并列明全体共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可以加子女名字。可以通过买卖或者赠与的形式来加名字,不过需要缴纳一定的手续费用。若通过继承的形式来加名字,还需要进行公证,必须要房子所属人以及继承人都在场。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申请共有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向全体共有人合并发放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共有人申请分别持证的,可以为共有人分别发放不动产权属证书。共有不动产权属证书应当注明共有情况,并列明全体共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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