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产假是128天,但是申报津贴是158天后,我想在产假128天后辞职在家照顾孩子。我还能享受生育津贴吗?
-
产假结束后辞职可以领取生育津贴,只要其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超过一年,并且在生育当月属于参保状态,其依法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
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产假结束后辞职一般不能领取生育津贴。女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是在产假期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所以产假结束后,不能在领取生育津贴。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生育津贴可以在女职工休产假的期间发放,或者也可以在产假后根据当事人或者其所在的单位的申请来发放。当事人或者其所在的单位可以依法准备好生育证明、单位的缴费证明等材料,来领取该津贴。
法律依据:
《女职工
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