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选择债务的规定是什么,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债务追讨
2023-09-24 14:4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选择之债的选择的规定包括:
    1、债权人或债务人行使选择权时应以意思表示向对方为之;
    2、选择为意思表示,适用民法关于意思表示的规定;
    3、当意思表示有瑕疵时,可构成选择无效或可变更、可撤销的原因;
    4、选择权为权利而非义务;
    5、依选择权人的选择,选择之债成为简单之债,但不一定成为特定之债。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五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五条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五条
    标的有多项而债务人只需履行其中一项的,债务人享有选择权;但是,法律另有规定、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享有选择权的当事人在约定期限内或者履行期限届满未作选择,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选择的,选择权转移至对方。
  • 民法典中对债务的规定为:以支付金钱为内容的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以实际履行地的法定货币履行。标的有多项而债务人只需履行其中一项的,债务人享有选择权;但是,法律另有规定、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关于选择之债的相关规定有:
    1、债权人或债务人行使选择权时应以意思表示向对方为之;
    2、选择为意思表示,适用民法关于意思表示的规定;
    3、当意思表示有瑕疵时,可构成选择无效或可变更、可撤销的原因;
    4、选择权为权利而非义务;
    5、依选择权人的选择,选择之债成为简单之债,但不一定成为特定之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五条
    标的有多项而债务人只需履行其中一项的,债务人享有选择权;但是,法律另有规定、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享有选择权的当事人在约定期限内或者履行期限届满未作选择,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选择的,选择权转移至对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