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22年。因为孩子生病,公司的老板要求我辞职。我辞职后,当月的工资还没有支付给我。我能起诉公司吗?

讨薪
2023-09-24 15:3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公司和劳动者之间产生一定的争议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起诉员工,法院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和处理一般民事纠纷一样,其主要程序有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3)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法律分析:公司可以起诉员工未尽其职。公司起诉员工,最终会有赔偿。具体手续要准备诉状,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起诉书一式两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不履行劳动义务的,给造成公司损失,公司可以告劳动者,要求劳动者赔偿相关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 劳动争议诉讼不属于行政诉讼,属于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劳动争议经济赔偿金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主动提出方;
    2、劳动者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具体包括:
    (1)为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