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上几天班老板不给钱怎么办,怎么办?

讨薪
2023-09-24 16:42: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上几天班老板不给钱的,当事人而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或者申请仲裁,甚至可以直接提起诉讼,当事人如果要提起诉讼,需要准备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个人老板不给钱的处理方法如下:
    1、打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会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3、收集为私人老板工作的证据,向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4、如果没有欠条也没有签劳动合同,还可以委托律师协商索要工资或者发律师函追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法律分析:搜集好证据材料,与老板协商沟通,如果老板不予以沟通协商,则可以劳动仲裁。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