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起诉离婚的准备材料是什么,如何规定

起诉离婚
2023-09-24 16:4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起诉离婚的流程如下:
    1、想离婚的一方写好起诉状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符合受理条件的法院会受理立案。法院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3、受理后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4、法院安排庭前调解;
    5、调解成功不再开庭审理。调解失败法院安排开庭;
    6、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起诉离婚要准备的手续是:
    1、原告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法院对其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
    2、能够受理的进行立案,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天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进行开庭审理;
    4、经过法庭辩论等程序,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离婚。
    起诉离婚要准备的材料是:
    1、离婚起诉状;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
    3、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
    4、夫妻共同财产清单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1、到法院起诉离婚应准备的材料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证据材料、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和离婚起诉状等。离婚起诉状应该包括原告的个人信息、被告的个人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