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孩子跟小伙伴把人家店面砸了,好像是喝酒打起来了,我想问一下寻衅滋事罪关在北看守所和故意毁坏财物罪什么区别?

离婚
2018-08-12 10:54: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故意毁坏财物罪犯罪对象可以是各种形式的公私财物,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动产、不动产等等。但是,如果行为人所故意毁坏的是本法另有规定的某些特定财物,危害其他客体要件的,应按本法有关规定处理。
    例如,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广播电视、电信设施等危害公共安全的,按本法分则第2章有关罪名论处。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故意毁坏财物罪毁灭,是指用焚烧、摔砸等方法使物品全部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损坏,是指使物品部分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毁坏公私财物的方法,有多种多样。但是,如果行为人使用放火、决水、投毒、爆炸等危险方法
  •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关法律规定
    《邮政法》第三十八条
    故意毁坏邮筒等邮政公用设施,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五条
    的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追究
    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