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新股的条件:
1、公司在当前3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2、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
3、公司在当前3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4、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须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
本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公开发行新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
本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公开发行新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