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什么时候计算商品房保修期,法律如何规定

房屋买卖
2023-09-24 16:5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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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商品房保修期从什么时候起算?
    1、商品房质量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购买商品房的过程中,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
    2、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作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二、商品房保修期是多久?
    商品房的保修期从5年到两年不等,具体的规定是: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两年。
  • 商品房保修期从房屋交付之日起计算。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商品房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 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如果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者可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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