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遭遇家庭暴力时有如下几种求助方式:一、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求助;二、向亲人、朋友或者老师寻求庇护;三、向妇联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等其他组织求助;四、向有关媒体曝光以寻求帮助。未成年在求助的同时也要注意收集保存相关
证据,从而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警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法律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三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父母应当依法继续负担
抚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