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22年。因为孩子生病,我不得不请假。单位老板让我辞职。辞职当月的工资到现在都没给我。我能起诉公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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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和劳动者之间产生一定的争议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起诉员工,法院处理
劳动争议案件和处理一般民事纠纷一样,其主要程序有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
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
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3)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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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诉讼的标的具体包括:
①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而发生的争议;
②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
劳动保护规定而发生的争议;
③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争议;
④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法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当事人可以就符合上述诉讼主体条件,又在诉讼标的范围内的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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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公司可以起诉员工未尽其职。公司起诉员工,最终会有赔偿。具体手续要准备诉状,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起诉书一式两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不履行劳动义务的,给造成公司损失,公司可以告劳动者,要求劳动者赔偿相关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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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