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996年参加工作,2003年下岗,单位说60岁退休,可以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退休。你能一次性付款吗?

社会保险
2023-09-24 18:3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养老保险具有以下特点: 1.强制性。国家通过立法,强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必须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履行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缴纳养老保险费,待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可向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基本养老金。 2.互济性。养老保险费用来源一般由国家、企业或单位、个人三方共同负担,并在较高的层次上和较大的范围内实现养老保险费用的社会统筹和互济。 3.普遍性。养老问题不仅是社会问题,而且是一个全球性问题,关系到一个国家或社会的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由于养老保险的实施范围很广,被保险人享受待遇的时间较长,费用收支规模庞大,因此,必须由政府设立专门机构,在全社会统一立法、统一规则、统一管理和统一组织实施。
  • 你好,若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养老保险的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收集证据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一、养老金可以一次性缴清吗
    1、可以。如果当事人已经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并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一次性补缴;否则,就不能一次性补缴。
    (1)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经确认后,可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2)员工到达退休年龄,没有养老保险的,可以一次性交满15年的养老保险,然后享受每月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待遇。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二、养老保险应该如何交纳
    如果当事人有用人单位的,养老保险应该由单位与劳动者共同交纳,劳动者的个人缴费部分可由单位从其工资中代缴。如果当事人没有单位,是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则应该由当事人每月自行缴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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