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麻烦咨询一下???我把车包给租赁公司??谁知最近租赁公司告诉我??租车人跑了车辆抵押给放高利贷的了????租赁费用已经两个多月没给了????租赁公司老板让我去刑警队确认车主身份??昨天又让交警队把车辆信息锁死???已经上盗抢网了??这样的话??我该怎么办???再就是这种情况???车的分期付款还用继续交吗

2019-06-10 09:20:0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用于抵押贷款的车辆,必须符合贷款机构的要求,主要是车龄、估值和类型等方面的。一般来说,车辆的车龄最长不超过5年,车辆的估值最少不低于5万元,车辆的类型为7座以下家用轿车。
      先撇开车租车的车龄不谈。出租车的价格低,本身的价值并不高。而且出租车是营运车辆,使用频率较高,报废速度快。所以,贷款机构一般不受理出租车抵押贷款。也就是说,通常情况下,出租车不能用于抵押贷款。
      
  • 在分期付款买卖中,一般先由出卖人交付标的物给买受人,买受人受领标的物后分若干次支付价款。因此,为保护出卖人的利益,避免收不回价款的风险,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些既保护出卖人利益,又不损及买受人利益的条款。
    例如,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当买受人迟延付款、损害出卖人利益时,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或请求支付全部价款。出卖人也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暂时保留标的物所有权,即:只有当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后,或者买受人支付价款的金额己达总金额的多少时,标的物的所有权才移转于买受人。
    为充分保护出卖人的利益免受买受人久不付款的违约行为之苦,(合同法)第167条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 房屋如果需要延长租赁期限,那么是可以与原来的房东签订一个继续租赁合同。
  • 分期付款合同和口头约定不一致的,符合《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具体情形,请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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