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空坠物行为法律责任怎么明确
1、高空坠物行为法律责任的明确方式如下:
(1)由坠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
(2)如果所有人或管理人不明确,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
连带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3)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
侵权责任。
二、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是什么
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是:
1、行为的违法性。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强制性规定;
2、损害事实的存在。既包括对公共财产的损害,也包括对私人财产的损害,同时还包括对非财产性权利的损害;
3、因果关系。不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引起损害事实的发生是由于不法行为的实施,如果损害事实并非不法行为的实施所致,则不构成侵权;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