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方悔婚,女方是否应返还彩礼

彩礼
2023-09-25 07:1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男方悔婚,彩礼一般是不应当退还的。但如果存在以下情形的除外:
    1、男女双方虽然已经登记结婚,但并未共同生活过;
    2、男女双方并未进行结婚登记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如果是符合法定退还彩礼情形的,权利人是有权向另一方要求退还彩礼的。符合法定返还彩礼的具体情形有: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后面两种应该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彩礼一般是不应该退还的。但如果存在以下情形的,可以申请返还彩礼:
    1、男女双方虽然已经具有法律上的婚姻关系,但不存在事实上的婚姻关系,即双方并未共同生活过;
    2、男女双方并未进行结婚登记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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