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可以改变卡类别降级为二类卡,但是卡内资金无法操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二十九条 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条 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
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拓展资料:
银行卡二类账户具备转帐功能。但由于银行卡二类账户不能存取现金,所以建议使用一类账户作为工资卡比较好。Ⅱ类户资金来源于Ⅰ类户,包括在直销银行和互联网银行如微众银行等开设的账户,Ⅱ类户可以办理存款、购买银行投资理财产品、消费缴费等。但与Ⅰ类账户最大的区别是Ⅱ类不能存取现金、不能向非绑定账户转账。同时二类银行卡账户每天转账有1万元限额,每年转账有20万元限额。个人账户下的一类卡和二类卡是可以互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