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协议离婚必须满足哪些条件,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协议离婚
2023-09-25 08:1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协议离婚需要满足的条件:
    1、双方当事人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且领取了结婚证,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
    2、双方当事人已签订离婚协议并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3、双方当事人出于自愿办理的协议离婚手续,并且二人在办理手续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协议离婚的实质条件是:1、双方婚姻关系受法律认可并予以保护;2、双方自愿离婚;3、双方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4、法律规定的其他协议离婚的实质条件。
  • 协议离婚需要满足如下条件: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双方就离婚等相关事宜达成协商一致、已订立离婚协议、亲自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亲自领取离婚证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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