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婚先孕打掉孩子男方可以赔偿多少

子女抚养
2023-09-25 09:36: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未婚先孕打胎的,男方不需要赔偿,因为打胎是女方自己决定的,男方没有决定的权利,所以男方没有侵权行为,也不会有赔偿责任。女方如果未婚生下孩子,那男方有抚养的义务,如果打胎,则男方没有任何赔偿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第一千零三条
    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
  • 男女未婚同居女方怀孕的,女方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自愿发生打胎行为的,男方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给予道义上的补偿。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新婚姻法未婚先孕打胎赔偿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中并未作出具体的规定,原则上女方自己承担责任。但是如果男方对于其损害的产生具有一定的过错的,因此其与女方可以平分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营养费等。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