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以前农村户口搬到城市离婚,搬到农村集体户口可以申请低保吗?

2023-09-25 10:5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离婚与否与申请低保没有必然的联系。即使没有离婚,符合申请低保的条件就可以申请低保。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必须是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法律依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低保对象认定工作的通知》二
    规范户籍认定条件。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必须是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在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划分的地区,原则上可将户籍所在地为城镇行政区域且居住超过一定期限、不拥有承包土地、不参加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等作为申请城市低保的户籍条件。对于户口不在一起的城市家庭,应首先将户口迁移到一起,然后再申请低保。因特殊原因无法将户口迁移到一起的,应由户主在其户籍所在地提出低保申请,其他家庭成员分别提供收入证明。原则上,户籍不在本地的家庭成员应申请享受其户籍所在地的低保待遇;特殊情况也可随户主一起申请享受居住地的低保待遇。申请享受居住地低保待遇的,应由其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政府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未享受低保待遇的证明。
  • 离婚了低保会重新进行审核。离婚后,男女双方的户口一般会分开,对于这种家庭人口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向原审批机关办理变更手续,接受原审批机关的复审,经复审仍然符合低保条件的当事人,重新办理低保手续。经复审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不予批准低保申请。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十条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通过居民委员会告知管理审批机关,办理停发、减发或者增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手续。
    管理审批机关应当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的家庭收入情况定期进行核查。
    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但尚未就业的城市居民,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应当参加其所在的居民委员会组织的公益性社区服务劳动。
  • 法律分析:低保户离婚、但还在一个户口本上、不必取消非户主的低保,婚姻关系已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可申请户口分户,符合申请低保条件的情况可再申请低保。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一、对象: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
    二、具体的包括以下四类人员:
    (一)三无人员。即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扶养人);
    (二)失业人员。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
    (三)在职人员、下岗人员、离退休人员。领取最低工资或领取基本生活费或领取退休金后,家庭人均收入度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四)其他人员。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三、保障标准。
    (一)一般标准。低保条例规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
    (二)具体标准。由各地县级以上政府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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