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深圳没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9-25 11:06: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次日起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共计八个月的工资;向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补缴养老保险金;因未缴纳社会保险金而辞职的,单位应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共计一个月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该用人单位要向未签劳动合同的员工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员工从被聘用当天开始,在公司任职超过一个月但不足一年,此公司就应当向该劳动者每月支付原有工资的两倍。

  • 1、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话,那么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赔偿是按照员工的双倍工资进行赔偿的。即用人单位自录用之日起,签订劳动合同满一个月但是不满一年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的两倍金额,用人单位协商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起诉。因此此种赔偿是根据不签合同的时间来计算的,而且以工资是基准倍数来进行双倍赔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