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嫁妆一般属于婚前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了法定和约定的属夫妻一方所有的外,都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在领取
结婚证之前购置并且双方对该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的,属于一方婚前财产。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
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