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土地租赁遇到征收,承租人损失怎么办?

土地纠纷
2023-09-25 12:10: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土地出租遇征收承租人的损失应该根据房屋租赁关系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的情形是:
    一)公房承租人的损失
    1、已购公房
    已购公房的承租人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因此,其满足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是房屋征收的被征收人,享有法律规定的所以征收补偿。
    2、未购公房
    未购公房的承租人不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因此,因此,其不满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不属于房屋征收的被征收人。其能获得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的补偿,以及得到装修装饰补偿。
    二)私房承租人的损失
    如果承租人对出租人的房屋进行了装修装饰,可以得到装修装饰补偿;无装修得不到该部分补偿;还能获得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的补偿。
    三)用于商用的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获得的补偿
    1、在正常经营的承租人,在遇到房屋征收时,对于机器设备、物资等搬迁费用应属于承租人。
    2、在正常经营的承租人,在遇到房屋征收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应给予承租人。
  • 土地租赁违约赔偿标准要看具体情况。合同有约定的赔偿计算方法的,按约定的方法赔偿,没有约定的,一般按实际损失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出租人与承租人发生纠纷后,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期限一般为2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诉讼时效期。在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向对方主张权利,或者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或者当事人要求有关调解机构调解,或者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效中断,自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相反,当事人在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2年内未中断诉讼时效的原因超过2年后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权利人只享有诉权,永远丧失胜诉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1、土地租赁合同违约的赔偿方式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有约定的首先按照合同约定赔偿,如果没有约定的,可以按照合同违约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包括合同履行后当事人可获得的利益。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