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盗窃拘留能见到家人多久,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刑事拘留
2023-09-25 12:2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盗窃拘留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按照相关部门规定,对于下列情况的人员,由公安机关决定予以刑事拘留,具体如下: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因盗窃被拘留,需要区分具体情形。 根据我国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行为人的盗窃行为构成了犯罪,则会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期间,不能会见家属,只能会见律师。 如果盗窃未达到刑事犯罪的立案标准,则可以根据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期间,行为人家属可以在拘留所规定的时间、区域进行会见,并遵守拘留所会见管理规定。根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被拘留人会见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每次会见的人数不超过3人,会见时间不超过30分钟。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不受次数和时间的限制,但应当在正常工作时间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五十二条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拘留所民警应当查验会见人员的有关证件、凭证,填写会见被拘留人登记表,及时予以安排。 会见被拘留人应当在拘留所规定的时间、区域进行,并遵守拘留所会见管理规定。被拘留人会见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每次会见的人数不超过3人,会见时间不超过30分钟。有特殊情况要求在非会见日会见或者增加会见次数、人数和时间的,应当经拘留所领导批准。 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不受次数和时间的限制,但应当在正常工作时间进行。 对违反会见管理规定的,拘留所可以予以警告或者责令停止会见。 会见结束后,拘留所应当对被拘留人进行人身检查后送回拘室。 经被拘留人或者其亲友申请,有条件的拘留所可以安排被拘留人进行远程视频会见。
  • 因盗窃被拘留,需要区分具体情形。 根据我国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行为人的盗窃行为构成了犯罪,则会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期间,不能会见家属,只能会见律师。 如果盗窃未达到刑事犯罪的立案标准,则可以根据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期间,行为人家属可以在拘留所规定的时间、区域进行会见,并遵守拘留所会见管理规定。根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被拘留人会见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每次会见的人数不超过3人,会见时间不超过30分钟。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不受次数和时间的限制,但应当在正常工作时间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五十二条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拘留所民警应当查验会见人员的有关证件、凭证,填写会见被拘留人登记表,及时予以安排。 会见被拘留人应当在拘留所规定的时间、区域进行,并遵守拘留所会见管理规定。被拘留人会见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每次会见的人数不超过3人,会见时间不超过30分钟。有特殊情况要求在非会见日会见或者增加会见次数、人数和时间的,应当经拘留所领导批准。 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不受次数和时间的限制,但应当在正常工作时间进行。 对违反会见管理规定的,拘留所可以予以警告或者责令停止会见。 会见结束后,拘留所应当对被拘留人进行人身检查后送回拘室。 经被拘留人或者其亲友申请,有条件的拘留所可以安排被拘留人进行远程视频会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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