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待定合同的效力一般是什么,法律如何规定

合同审查
2023-09-25 13:3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待定合同效力的特点:
    1、合同具有成立效力;
    2、合同效力待定;
    3、不完全符合同生效要求;
    4、效力待定不是行为人故意违反法律禁止、强制性或者国家社会公共利益造成的,也不是当事人意图不真实造成的,本质上是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类型:
    1、无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2、限制行为能力人;
    3、无代理人以代理人名义签订的合同;
    4、无处分权人签订的合同;
    3、无代理人以代理人名义签订的合同;
    4、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八条
    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同时代理的其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的双方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 民法典》规定效力待定合同的处理方式是: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款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不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其效力是否发生尚未确定,而有待其他行为使之确定的合同。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二条 【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