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东在租房期间出售房屋是否属于违约行为,是否有相关法律规定

房屋租赁
2023-09-25 14:1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出租期内要出售,不构成违约,但是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而且在租赁期间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我国法律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 房东在租房期间卖房一般不算违约。出租人和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提供房屋,承租人支付租金,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权利义务,如果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房东在租房期间卖房一般不算违约。出租人和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提供房屋,承租人支付租金,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权利义务,如果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 房屋出租期内出售不属于违约,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买卖交易对租赁关系不产生任何影响,原租约继续有效,出租人应在出售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不得侵犯其优先购买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百二十八条
    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