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妻子给人担保民间借贷,做为丈夫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2019-06-10 11:23: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你是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人所付的法律责任分为两种:
    一、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二、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保证人都要承担担保责任的,保证是有期限的,一般保证的期限是债务到期后六个月,看看你的保证是不是过期限了

  • 1、给人担保贷款,债务人还不上,担保人应承担担保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相关规定:第四条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第七条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通常情况下,民间借贷中可以进行担保,在存在担保时,借贷这一事实行为也会规避掉一些风险。
    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 1:一般情况下,担保人都是互相承担连带责任,具体还要根据你们与信用社签订的联保协议确定:2:没有发生贷款的人,作为担保人,还是要承担担保责任,你们之间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3:你们所承担的是连带责任,信用社可以找你们其中的任一人承担全部责任,一人承担后可以向其他担保人追偿,一般情况下,数额是均摊的。
    4:担保人还款后,可以向其继承人继承人继承的财产范围内)主张权利。5:信用社一般不会承担责任》5:注意时效,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时效一般是在主债务期限届满后2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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