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贷关系的法律要素最新规定是什么?

债务追讨
2023-09-25 17:02: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贷关系构成要件如下:
    1、形式要件即达成合意的外在形式。借条、借款合同、口头约定以及其他都可以表明双方借款合意的形式,对自然人借款,既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约定形式;
    2、实质要件。民间借贷关系具有实践性特征,借贷合同的成立,不仅要有当事人的合意,还要有交付钱款的事实,在借据是否真实有效的前提下,还应审查履行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法律分析:借贷关系的成立条件如下:1、当事人之间具有借贷关系的意思表示;2、经过协商,达成了借贷协议;3、出借人支付了借款。另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成立借贷关系的法定条件是:主体具有缔约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并且借贷双方均在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一方履行了主要义务,而另一方予以接受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