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罚款是否有期限,是否有法律规定

行政处罚
2023-09-25 17:4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违章车辆罚款有期限,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法律分析:没有规定的具体期限,只要在行政机关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罚款即可,具体期限由行政机关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 罚款可以分期的时间无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根据具体情况认定。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于行政处罚的罚款,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第六十七条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除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