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协议不合理,可与其他股东协商变更协议内容。如果该协议显失公平、有欺诈、胁迫情形的,可以请求法院或
仲裁机构撤销;或者侵害国家、集体公共利益的,该协议无效。
根据2021年实施的《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
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