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财产如何分配,有哪些规定?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9-26 05:05: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时婚前财产的分配规定是:
    1、夫妻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2、没有约定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夫妻另一方不得参与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一项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婚前财产可以按照以下方法分配:1、男女双方对婚前财产无约定的,在离婚时,双方不需要对婚前财产进行分割,婚前财产应当归一方所有;2、双方约定婚前财产归共同所有的,在离婚时,应当由双方达成分割协议,协议不成的,才由人民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婚前财产,婚后如何分配,必须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男女双方对婚前财产未作特别约定的,婚前财产应当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内无需分配,直接归各自所有;对婚前财产达成书面约定,并且约定婚前财产归共同所有的,在婚后也无需分配,但是,夫妻双方对婚前财产拥有平等的处理权,存在法定情况的,男女双方也可以对婚前财产进行分配。
    为保护婚姻关系的和谐性、稳定性,在婚姻存续期间,一般不允许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出现法定情形的,才会允许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当事人婚前财产被认定为共同财产的,夫妻双方就可以对婚前财产进行分割,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财产分割诉讼,并且提供必须分割财产的证据,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同意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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